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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氣非常的多變化,早上下了陣大雨,中午藍天白雲,下午多雲。

      打開電視沒有想看的節目,莫名開始看了一個「決戰彩妝大師」。 剛好是第一集,第一個小測驗是請彩妝師們為自己畫一個妝。 拿破崙(彩妝大師身兼主持人)的理由是因為:「我們應該是最了解自己的人,知道自己可以展現的優點,和需要遮掩的缺點。」 所以如果連幫自己化妝都畫不好的彩妝師,要怎麼幫別人化妝。

      但是不是常常都會忘記「自己應該最了解自己」這件事? 總會因為流行、因為別人說這樣很漂亮而想試試看。嘗試是好的,但如果結果不甚理想,是否就應該在嘗試過後告訴自己:「這不適合我。」而非就這樣出門上街然後嚇死路人。(沒錯,我就是那個常常被嚇到的路人。)

      雖然怎麼穿怎麼打扮好像應該是很個人的事情,雖然自己本身可以說是簡約到有點乏善可陳,但至少不出錯就是最高原則。 我知道面試應該要穿襯衫加及膝裙或是OL款長褲,知道出席婚宴絕對不能有牛仔褲出現,而且現在已經沒有人會原諒你這樣做。

      雖然這樣雖然那樣,不過「觀察路人」還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,於是當我在捷運見到上身穿著灰白條紋背心,外面再加一件亮黃寬鬆T-shirt,下身牛仔短褲內搭骷髏圖案內搭褲,腳上踩著紅白條紋(又是條紋?)布面帆船鞋,揹了一個毛料馴鹿圖案(就是冬天在任何衣服或褲襪或圍巾上常常看到的那種)水桶包,頭上好像還有個大型髮飾(大型的意思是直徑大概有十公分,至於是什麼樣式我已經忘了,因為早就已經眼花撩亂。)的女孩,真是有種嘆為觀止的驚呼。

      寫到這好像自以為是個人意見,哈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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